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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注册及隐私保护须知

联合会网会员注册协议及隐私保护

一、总则
1.1 联合会网[www.clajlawyer.org]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在日中国律师联合会所有。 
1.2  会员在使用本网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同意遵守本协议及所有使用规则后方可成为本网会员。一旦会员注册成功,则会员与本网之间自动形成协议关系,会员应当受本协议及所有本网规则的约束。
1.3 本协议、本网规则可由本网随时更新,会员在使用本网时应当及时关注,会员同意本网不承担通知义务。本网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它类似内容是本协议及本网规则的一部分。 
1.4 由本网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例如论坛、相册、家园等。

二、会员注册
2.1 经本网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身份认证的会员即为本网的正式会员,认证后即获得本网规定会员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
2.2  会员根据本网规则使用汉字、英文字母、数字及它们的组合,且最多不超过16个字符(8个汉字)注册,禁止使用空格、各种符号和特殊字符,否则本网将不予注册并有权删除。 
2.3 会员注册时,注意遵守下述规定。如发现会员帐号中含有不雅文字或不恰当名称的,本网有取消其会员资格的权利。
(1)请勿使用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社会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2)请勿使用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3)请勿使用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
(4)请勿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其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帐号。 
2.4 会员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会员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会员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使用规则
3.1 遵守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3.2  会员对其自行发表、上传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所有会员不得在本网任何页面发布、转载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本网有权自行处理: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3 会员承诺对其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网的所有信息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会员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本网被第三人索赔的,会员应全额补偿本网一切费用。
3.4 当第三方认为会员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网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本网发送权利通知书时,本网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

四、隐私保护
4.1 本网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会员的注册资料及会员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网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会员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五、版权声明
5.1 本网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归本网享有或本网与作者共同享有,未经本网许可,不得任意转载。
5.2  本网特有的标识、版面设计、编排方式等版权均属本网享有,未经本网许可,不得任意复制或转载。 
5.3 本网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与本网无关,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4 恶意转载本网内容的,本网保留将其诉诸法律的权利。

六、责任声明
6.1 会员明确同意其使用本网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会员本人承担,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本网不保证为方便会员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网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附则
7.1 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在日中国律师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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